加盟代理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范文合集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加盟代理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加盟代理合同 篇1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品种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结算底价/盒 装箱量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加盟代理合同 篇2
(20xx)XX合第号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开拓市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经销“XXX”牌金属门事宜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时间、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XX”牌金属门的总经销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价格:乙方享有甲方总经销的优惠价格,具体的产品单价按双方确认的价格表附件执行。
三、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万元,作为市场运作保证金,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双方结清货款后返还,不计利息。
四、任务:乙方在本合同期内,需每年销售“XXX”牌金属门
五、交货方式与货款结算:乙方所购产品须甲方代办运输的,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正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相关风险乙方与托运公司共同承担,甲方给予协助处理。货款到甲方帐户后发货。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超越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外销售或连续三个月到甲方提货每月少于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比例扣除部分市场运作保证金。甲方依据本条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得享受返利。
2、甲方有核定市场销售价格和参与商讨并指导乙方制定实施销售策略的权利。
3、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量,甲方有权不给予乙方任何销售返利。
4、甲方负责产品的自身质量并按乙方要求及时发货,不得拖延。
5、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有关产品资料及证件。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未经乙方同意另设经销,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2、乙方不得在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外销售,在本合同期约定区域不得再
经营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
3、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完成约定销售总量,享受甲方给予乙方/樘的返利,特批门、特价门无年终返利,但可以计入销售指标,返利在合同期满,结清甲方货款后兑现。
4、乙方须每月准确、及时向甲方汇报经营情况与市场同类产品有关动态。
5、乙方承担在合同期内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6、在合同期内,双方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本合同解除或期满,乙方库存不准退货,不打折。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有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明确本合同为买卖合同,不会因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或发生争议时,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或合同条款本身的歧义和缺陷而改变合同性质。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存一份,在履约过程中的往来传真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地址: 代理人: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
电话:
传真: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电话: 传真:
加盟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
二、加盟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费:_________元;品牌押金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六、甲方责任:
1、提供_________注册商标。
2、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负责培训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店面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经营资料。
7、甲方派出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周),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8、定期向总店汇报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商标,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外购的部分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______________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配料、主料的数量提前_______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_____________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押金不予退还。
九、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品牌相关物料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品牌相关物料,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
十二、本合同的争议解决地为______________市。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及押金后,加盟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代理人:
帐号:
电话: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代理人:
帐号:
电话:
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4
编号:□□□□ □□ □□ □□
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加盟合同书
授 权 方:瑞草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经调查市场明确定位并熟悉了解《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内容后,向甲方提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的申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条件及规定,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_____ __市(县)__ _____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下称健康中心),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加盟代理合同范本。
第一条:设立授权
一、乙方对甲方的“瑞草堂”系列产品、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充分认同,充满信心。
二、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权使用“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商号、品牌、服务标志等有关标志、标签和招牌。
三、乙方使用甲方标识和经营产品时,不得有损瑞草堂品牌形象和经营其它产品的行为。
第二条:经营方式
一、健康中心设立后,乙方应自行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食品、保健食品,还可附加化妆品、保健器械、健康咨询服务、信息传播、品牌推广等。
二、乙方自筹资金,自主办理相关经营手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所有经营债权债务;
三、乙方应配备相应的基本设施,如检测仪器和电脑、传真机、电视、DVD等其他办公设备;
四、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并应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收款票据。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盟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设立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
二、健康中心购货按8折配货,服务费(按产品标价的7%)可以预提,销予特惠顾客的产品可按6折计入积分奖励,销予普通消费者的部分甲方按20%返利。折扣、服务费、返利等均按产品标价计算;
三、乙方一次性购货达5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由甲方赠送健康检测仪器一套;
四、累计购货者,交押金4,000元,由甲方提供健康检测仪器一套。累计购货金额达60,000元(按汇款金额计算)时,押金退还,仪器归健康中心所有;
五、当月销售达到18,000元及以上,可以再返利3%(产品标价)。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出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3、乙方如不按《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管理及加盟方案》的规定而与消费者发生冲突,甲方可扣除乙方近期三次进货所得的返利;
4、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二、甲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
2、为乙方提供店面装修设计方案和中心区域划分方案。
3、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及相关信息,合同范本《加盟代理合同范本》。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地开展瑞草堂系列产品经营;
2、有权拥有甲方所授权特许经营健康中心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健康中心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等;
4、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二、乙方义务
1、维护“瑞草堂”的品牌形象,实事求是地介绍甲方公司和产品,不做夸大虚假宣传或其他有损甲方形象的宣传广告活动。
2、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并将健康中心店面照片寄给甲方备案;
3、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自主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
4、不得损害甲方及其他瑞草堂健康服务中心声誉,不攻击贬低其他公司及其产品,广告内容不得与国家现行法规冲突。
5、不得利用甲方业务关系销售或推广其他公司产品。不得诱导、强制利用业务员推销非甲方公司产品。
第六条:购货、换货
一、购货
1、按甲方公司的产品订货单选购产品;
2、按订货单的金额向甲方公司汇出足额的货款;
3、汇款后把汇款回执及订货单传真到甲方公司确认(在汇款前务必与甲方确认汇款账号)。
二、换货
1、为充分保障顾客的权益、维护正常生产与经营秩序,甲方在营销过程中遵循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制定换货制度。
2、甲方竭诚为健康中心提供优质产品。若发现发货错误或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健康中心可以及时与甲方物流部联系并按有关规定换货。
3、健康中心办理换货手续应填写《换货申请表》,连同该批货物的随货清单,由负责人签字连同需更换的产品返回甲方公司。经审核无误即可更换。
备注:
1.换货的产品从发货日起3个月内,可按同等价值的产品换货,6个月以内,按50%等值的产品换货。
2.申请换货之商品必须是属于正品而非赠品或折扣商品,并交纳10%理货费用。
3.所有宣传资料不予退换。
4.健康中心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售货。应保持最低安全库存,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订货补足。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进货物,半年内月均汇款金额达不到20xx元,且无任何书面文字说明,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特许授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健康服务中心;
二、乙方店址、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须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八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一、合同期限为一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二、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并无续签合同,就失去了经营的特许授权,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将《授权书》和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的招牌和材料退还甲方。
三、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严重影响对方声誉的行为,守法一方有权终止合约,并追诉违法方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成都瑞草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成都温江海峡两岸科技园 地 址: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全自动网站系统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内容
独立的全自动网站系统:包括系统申请向导,自动网站管理,客户管理等全套内容。
二、代理方式与价格
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_____元预付款____元,为___级代理,成立同溢网络________办事处,冠名为"____________"代理甲方全自动网站及其它业务。款到24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开通代理网站。
乙方每成交一家客户,按甲方统一的空间:100m____元、200m____元、500m____元与甲方结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代理的方式获得系统的使用权,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网站的ftp权限和系统源程序(如确有需要,双方协商收费),乙方通过后台管理系统,管理客户和主站内容。
2. 乙方独立经营,但与客户的成交价不得低于甲方统一公开价格。
3. 甲方提供的是网站空间和应用系统技术服务,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营业和经营许可证。
4. 乙方需做好客户审核工作,严禁在系统中开通任何含有反动、、暴力、色情(包括性用品)、损害他人名誉、盗版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内容的网站;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发送垃圾邮件;一旦发现违反此条款的情况,甲方有权关闭乙方的网站系统。如确因乙方违反此款规定而导致服务器ip地址或域名被有关部门封闭的事件发生,乙方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判断事件的发生是否因甲方造成,以"中国频道、新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等有鉴定权的单位或部门提供的依据为准。
5.甲方保障乙方网站系统的正常运行。
6.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乙方参加技术群解答技术问题。
7.甲方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如因服务器原因导致系统文件损坏,乙方提出后,甲方在48小时内进行系统文件恢复。
8.对于因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甲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或系统崩溃,甲方应在48小时内恢复。
9. 如甲方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在一周内对乙方的系统进行同步升级。
10. 甲、乙双方应注重对甲方客户资料和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客户资料和密码提供给他人。
11. 如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认可乙方为________地区的办事机构。
13. 如果双方同意,可在甲方网站的最新公告栏或代理界面的相关位置链接"____________"详细信息。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裁仲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有效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有效期1年,如无异议再自动延续1年。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6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 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 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总部)(以下简称加盟店)
负责人: 负责人:
乙方赞成甲方的主导理论思想,自愿申请加盟。
一、加盟费用为一次性叁万元整,此加盟费不返还。
二、总部严格执行以上区域保护政策,以保障加盟店的利益最大化。总部有义务协助乙方选址,店面设计装修,店员培训,开业及经营过程中的策划。总部前期半年内有责任培养2—3名厨师(即勾汤人员),乙方只需付甲方材料费用,若半年过后需再培养厨师,甲方需收培训费( 元/名)。
三、乙方应遵守总部的经营理念,自觉服务好每一位客人。
四、乙方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五、总部向乙方供应的秘制底料为260元/桶,结算方式为先付款后发货,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油价或原材料上涨,可适当上浮每桶价格。
六、如遇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任何责任,乙方应表示理解。
七、乙方购买底料时,一次最低标准为5—10桶,若半月未购买底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乙方必须在店面招牌的醒目位置标注甲方总部的加盟电话。
九、双方郑重承诺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8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帐户5日内发货,运费由__ 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章):
加盟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浙江耀华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创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耀华门业以及销售耀华防盗门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总 则:
1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耀华防盗门产品在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地区的授权销售
商。
甲方授权期限为20 年____月____日至20 年 月 日止。
2 经营活动
乙方可以用“耀华防盗门品牌授权销售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地位时,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以上宣传原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3首批进货:
为保证耀华品牌的健康经营,确定首批进货金额须达到万 元(¥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10天内负责将首批订货发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首批,则本合同自动作废。
4供货价格:甲方按《耀华防盗门产品价格表》(见附件)之零售价格的 折供货给
乙方。
5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6运 输:甲方可代办运输,但运输费用及相应的保险金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意外事故,索赔事宜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
7订货及换货:对于甲方的新产品,乙方必须按规定订购,发货后10日内如乙方所订购的某个品种滞销,可向甲方申请换货,但乙方必须保证该产品具有二次销售价值(如包装完好、内容物不短缺等),但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甲方予以乙方系列营销优惠政策:
1、 按照公司VI规范制作,提供店面照片,经过公司审核批准,给予支持3000元∕门店的费用。兑现方式:抵扣货款或汇款的方式。
2、样品门支持政策:
*7公分普通、7公分丁级最低可按8折计算;
*9公分丁级、9公分甲级最低可按7折计算。
三 ,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是耀华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自主拥有该商标的知识产权,甲方授权加盟商在协约期内使用耀华防盗门品牌的知识产权(含商标、管理模式);
2,甲方负责耀华防盗门品牌的总体推广、不断的促销活动策划支持和销售、宣传物料的设计、供应,按订购量配送给乙方;
3,如乙方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二项之第1点之销售任务量的70%,甲方有权缩减乙方的经营市场区域范围,连续3个月现金进货额没有达到销售任务量的50%,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加盟经营权;
4,甲方在浙江省永康市加盟商设立配售中心,提供及时、有效的供货保障并分享规模经营的利益;
5,甲方拥有其所发布资料的最终解释权。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协议区域市场内拓展市场、开办自营店,有权使用甲方传授的市场开发、营销培训、用于区域内甲方品牌产品的销售服务经营活动;
2, 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积极推广甲方品牌和产品,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和网点,如乙方经营业绩突出,甲方将适当进行奖励或返利。
3,乙方不得进行跨区销售或低价窜货,如该区域甲方尚未有其他加盟商的,则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补签加盟合同;否则,一经证实且影响到其它文超品牌授权商利益时,甲方予以其销售量50%对乙方进行罚款。
4,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除耀华产品销售之外的商业活动,更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其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不能掺杂经营假冒本公司产品,有义务向耀华总部提供相关的信息,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本协议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甲方签订在区域内的加盟优先权。
五 其他事项:
1 ,乙方每次付款必须采用电汇或汇票形式汇至甲方指定帐号,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发生现金结算或借支货款,如特殊原因必须由甲方财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借支,否则,如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 方:浙江耀华门业有限公司乙 方:
电 话:0579-87918668 电 话:
传 真:0579-87918667 传 真:
代 表:代 表:(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20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总部) (以下简称加盟店) 负责人: 负责人:
乙方赞成甲方的主导理论思想,自愿申请加盟。
一、加盟费用为一次性叁万元整,此加盟费不返还。
二、总部严格执行以上区域保护政策,以保障加盟店的利益最大化。总部有义务协助乙方选址,店面设计装修,店员培训,开业及经营过程中的策划。总部前期半年内有责任培养2-3名厨师(即勾汤人员),乙方只需付甲方材料费用,若半年过后需再培养厨师,甲方需收培训费( 元/名)。
三、乙方应遵守总部的经营理念,自觉服务好每一位客人。
四、乙方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五、总部向乙方供应的秘制底料为260元/桶,结算方式为先付款后发货,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油价或原材料上涨,可适当上浮每桶价格。
六、如遇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任何责任,乙方应表示理解。
七、乙方购买底料时,一次最低标准为5-10桶,若半月未购买底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乙方必须在店面招牌的醒目位置标注甲方总部的加盟电话。
九、双方郑重承诺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